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要求,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各省就业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重点群体就业情况、资金保障情况、就业创业服务成效、重大督查落实情况等因素,拟向国务院办公厅推荐激励的2020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名单为(按行政区划序列):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广东省、陕西省。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至3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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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