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我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拟聘请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我部外聘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部法规司反映。逾期无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慕鸿 崔丽杰
联系电话:010-84233786 010-84233724(传真)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