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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3-00125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7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17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3〕7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1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3〕79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推进产教融合培训“新产业工人”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只有推动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发展,才能源源不断地培养和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只有落实好党和国家各项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才能吸引越来越多的高素质学生选择接受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部会同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要求,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职业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推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目前,我国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尽管我国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技能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社会认同度不够,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脱节,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仍需不断健全完善等。对于这些问题,您在建议中也有所提及,并重点从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的角度,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我部将会同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重点从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各方面工作。

一、落实并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各项政策

近年来,我部积极推动出台技能人才1+N政策体系,会同有关部门为做好技能人才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1就是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N就是推出一系列促进技能人才工作的专项政策措施。目前已出台20余项,主要包括:坚持就业导向,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行以企校联合培养为主要特色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促进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的融合,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健全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中国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将技能竞赛向企业和院校延伸;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将职业技能等级由“五级工”调整为“新八级工”序列,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进一步畅通和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出台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要求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院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拓宽就业渠道;完善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任职兼职政策,仅以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选手为例,在我国历届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215名选手中,约有70%的选手因技能水平突出、参赛成绩优异而留校任教。除此以外,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从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制度的出台,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您在建议中提出的一些具体建议,在上述政策中已有所体现。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特别是指导各地落实好技能人才的政治、经济、社会待遇各项政策。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让广大技能人才有更多成就感、获得感,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主渠道,校企合作是连接学校与企业、理论与实践、培养与成才的纽带。近年来,我部和教育部、全国总工会指导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深化校企合作,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引导院校围绕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开展教学。指导各类院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将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我部指导技工院校主动对接企业需求,通过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形成了“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校企合作模式,共同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技能人才。在全国技工院校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将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融为一体,将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转换为学校教学内容,根据工作过程设计教学过程,使学生“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进一步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6%以上,深受企业欢迎。教育部和我部相继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在分析产业、职业、岗位关系基础上,对接制造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设置了一批制造类专业,优化和加强5G、人工智能等领域相关专业,满足行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二是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我部和教育部积极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通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方式,开展学徒制培训,更好地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出台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政策,出台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补贴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国总工会积极推进工匠学院建设,建设中国职工经济技术信息化服务平台,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境外培训,切实提高企业职工培训成效。三是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教育部和我部推动各地成立职业教育、技工教育联盟,推动各行业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起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相互联系,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发展的机制和平台。下一步,我部和教育部将继续指导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围绕企业用人需求设专业、抓教学、育人才,持续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等专项工作,更好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校企深度融合,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夯实技能人才工作基础

您提到的建立高技能人才队伍基础数据库、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技术创新等建议,在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已有明确要求。比如,《意见》明确提出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目前,已有一些企业实行这一模式,统筹各类人才资源,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全国总工会举办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开展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推动各项创新成果转化。再比如,《意见》要求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网络学习平台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对此,我部和教育部、全国总工会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上述各类培训基地、平台的建设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还比如,《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库。目前,我部对技能人才总体情况以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具体情况是了解的,但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优势,通过大数据技术建立高技能人才数据库,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方面,还有一定改进和提升空间。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论证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推动建立更加符合工作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基础数据库。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