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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1-00064
  • 分       类|
    ;
  • 发布单位|
    就业促进司
  •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744号(社会管理类329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0〕8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744号(社会管理类3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3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087

 

您提出的关于新冠疫情影响下持续关注大学生就业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民生改善、经济升级和社会稳定大局。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更大压力。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一、关于拓展就业渠道和引导就业观念

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系列文件,通过政策引领、平台搭建,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一是扩大基层就业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支持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支持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和灵活就业。扩大事业单位招聘规模,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今年“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分别扩募5000人。二是扩大企业就业规模。对中小微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同时,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今明两年连续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三是鼓励创业创新。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将贷款额度从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推动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大学生就业观念引导,这方面工作十分重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是理性就业的前提。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引导,推动各地各高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的回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论述,把思想政治和宣传引导工作融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过程,教育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中,到基层、西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教育部在“24365”平台开设“就业+互联网”直播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平台推出职业指导“云课堂”,开展就业形势政策解读、职业发展指导、求职心理调适等,引导毕业生合理定位、主动求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促进、人才培养相结合,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引导毕业生把职业选择与国家发展相结合,投身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二、关于听取企业和求职者意见,保市场主体稳住大学生就业基本盘

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是政策制定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揽子稳就业扩就业的政策文件,都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作为重要环节,完善有针对性的举措。今年为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保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方面,多次开展面向企业以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各类求职者的问卷调查,组织专题调研,研究分析疫情对就业的影响,深入了解各方关心关切和面临的困难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建立了“就业政策您来提、我来应”意见建议征集机制,在人民网开通征集页面,广泛听取网民意见,及时梳理相关问题和建议,吸收采纳到政策制定过程中。

如您所述,企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载体,保住市场主体才能稳住就业。今年为对冲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提出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免征最多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可减半征收最多3个月,湖北可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允许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缓缴社保费。上半年共减免企业社保费5769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622日,经国务院同意又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将阶段性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政策延长执行到年底,大型企业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6月底。这些都为企业稳岗扩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支持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落实为企业降费减负各项政策,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毕业生就业,同时,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及时了解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努力稳定就业局势。

三、关于帮扶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

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内容,关系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今年针对贫困家庭毕业生求职面临的特殊困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75号)、《关于做好52个未摘帽贫困县建档立卡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1号),加强资源统筹、精准施策,力促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一是实施就业援助。将贫困家庭、残疾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重点,指导各地各高校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生一策”针对性帮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今年还向150万困难毕业生和湖北高校、湖北籍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21亿元,帮助他们减轻求职中的经济负担。二是组织专场招聘。举办贫困生助学助业、西部地区网上招聘、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组织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毕业生活动,向“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送岗位、送指导。组织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和高校心理学教师,对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提供心理指导,疏导求职焦虑情绪。三是突出重点帮扶。聚焦52个未摘帽贫困县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实施升学培训促就业、政策岗位促就业、专场招聘促就业、精准服务促就业、对口支援促就业,帮扶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实现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帮扶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求职需要的推送岗位信息,对希望提升技能的开展职业培训,对需要增加经验的提供就业见习,对有志创业的提供创业服务,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尽早就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915